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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高新技术认定:研发费用占比要点解析

文章出处:加计扣除 网站编辑: 浩洋知识产权 阅读量: 发表时间:2025-06-27 16:28:36

一、 研发费用占比的基本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研发费用占比需根据企业近一年销售收入规模分档满足:

年销售收入 ≤ 5000万元: 研发费用占比 ≥ 5%

5000万元 < 年销售收入 ≤ 2亿元: 研发费用占比 ≥ 4%

年销售收入 > 2亿元: 研发费用占比 ≥ 3%

 

要点说明:

 “销售收入”界定: 指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所定义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研发费用总额”界定: 指企业发生、符合规定归集范围的研究开发费用总和(详见下文“三”)。

指标重要性: 满足此比例要求是申报高企的基本条件之一。


二、 基础概念:何为研究开发活动?
研发费用的归集,其前提是相关活动被认定为“研究开发活动”。其定义为:

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

 如何判断一项活动是否属于研发活动? 评审过程中通常会参考以下方法(优先级从高到低):

 1.行业标准判断法:

 若国家相关部门、全国性或国际性权威行业协会等机构,针对特定领域发布了界定“新知识”、“创造性运用”或“实质性改进”的具体技术参数或标准,则优先依据该标准进行判断。

特点: 标准相对客观明确。

 2.专家判断法:

 在行业缺乏公认量化标准时,由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进行专业评估。

 评估侧重: 活动成果是否具有创新价值并得到本领域专家的认可?该成果是否对相关行业或区域的技术进步有积极贡献?

 特点: 依据行业专家的专业共识。

3.目标或结果判定法:

作为前两种方法的补充。

 考察维度: 活动目标是否明确指向技术创新?活动过程是否体现了创新性?是否投入了必要的资源(如专项预算)?活动是否产生了可验证的成果(如知识产权、技术报告、样机、鉴定意见等)?

 特点: 综合目标、投入和产出来辅助判断。

三、 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详解


研发费用需严格按照以下八个类别进行归集,确保准确合规:


1.人员人工费用:

包含: 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法定社会保险费用(五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需注意: 核心指向直接参与研发活动的人员。高企认定在此口径上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相似之处。


2.直接投入费用:

包含: 研发过程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购置及测试设备购置费、试制品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调试、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差异提示: 高企认定允许计入研发用房屋租赁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通常仅限机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包含: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如研发实验室)的折旧费;研发设施(如实验室)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所产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差异提示: 高企认定允许研发用建筑物折旧和设施装修摊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此通常有不同规定(一般不包括建筑物相关折旧摊销)。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包含: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如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设计费用:

 包含: 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设计、技术规范制定、操作规程制定、操作特性设计等发生的费用。特别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费用。

 

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装备调试费:工装准备中为特定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例如研制专用生产设备,或为研发改变生产/质量控制流程、制定新方法/标准等费用。(常规量产工装准备费用不计入)。

试验费用:如新药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差异提示: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田间试验费”的处理可能有所不同。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包含: 委托境内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前提条件: 研发成果所有权应归属于委托方(企业),且研发内容与企业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核算方法: 按实际发生额依据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实际发生额的80% 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8.其他费用:

 包含: 上述类别之外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必要支出,例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研发相关保险费、研发成果检索/分析/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申请/注册/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比例限制: 此类费用总额通常不得超过企业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超过部分在认定时可能不被计入。


差异提示(与研发加计扣除):

 可归集的具体费用项目存在差异(如高企认定通常包含通讯费)。

 比例上限不同(高企认定上限一般为20%,研发加计扣除为10%)。

 具体操作需严格遵循各自政策的规定细则。


四、 规范归集与核算的核心要求

按项目归集: 应以单个研发项目为基本核算单元,详细记录各项费用(归入上述八类),再汇总得出企业研发费用总额。

设立专项辅助账: 企业应当设立符合高企认定要求的研发费用专项辅助核算账目。

规范核算:

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清晰区分直接研发费用和可合理分摊计入的间接研发费用。

 准确、完整地填列《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专业审计鉴证: 企业归集的研发费用数据,需由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通常指符合《工作指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并出具正式报告。


五、 关键范围: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

计算高企要求的研发费用占比时,所使用的“研发费用总额”特指企业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其构成包括:

 企业内部研发活动实际支出的、符合规定的费用 

 委托中国境内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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