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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丨增加或者改正专利优先权,如何填写请求书?

文章出处:专利申请 网站编辑: 浩洋知识产权 阅读量: 发表时间:2024-08-13 11:35:10

问:请求专利权期限补偿的,应何时缴纳费用?

答:
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应当由专利权人提出。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提出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的,应当自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费用政策公布的专利收费标准缴纳费用;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提出药品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的,应在自新药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费用政策公布的专利收费标准缴纳费用。

问:增加或者改正专利优先权,如何填写请求书?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要求了优先权的,可以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或者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请求在请求书中增加或者改正优先权要求。


增加或者改正优先权要求请求书应当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原受理机构名称。其中,改正优先权的,应当分别写明改正前和改正后优先权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原受理机构名称。


问:已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可以进行独占或排他许可吗?

答:

《专利审查指南》中规定,已经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权,存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所规定的专利权处于独占或者排他许可有效期限内的情形,专利权人应当及时撤回开放许可声明,同时通知被许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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