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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基本条件!

文章出处:专精特新 网站编辑: 浩洋知识产权 阅读量: 发表时间:2023-09-06 15:56:44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基本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直通车”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以下情况将被撤销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 


(一)企业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基本条件和评分标准的;
(二)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
(四)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六)未按期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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