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

国知局指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咨询热线

180-2443-8260

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

当前位置: 首页>浩洋资讯>专利申请
返回
列表

申请专利都有哪些坑?您避开了吗?(上文)

文章出处:专利申请 网站编辑: 浩洋知识产权 阅读量: 发表时间:2020-08-07 15:48:29

专利申请是一项高度专业又过程复杂的工作,而不少企业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不管是对专利本身还是对各项专利制度的理解均存在误区,因此想要提高专利授权率,这些误区首先需要得到改进。

究竟专利申请有哪些常见误区?而你又是否差点掉进这些“坑”里,跟浩洋君一起来看看吧。(ps:文章太长,特分为两篇,方便各位阅读)

图片

误区一

认为只要是自主研发的技术必定能够成功申请,申请之前不进行任何检索。

有些发明人在进行专利申请前根本不做任何查新检索,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不确定,甚至对自己的技术方案是否构成“公开”或“公开使用过”也没有概念。只一味认为只要自己的技术是自主研发的,是“独一无二”的,一旦申请必然能够获权。

须知检索工作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是极为重要的一环,如果他人已经就某一项技术方案申请过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公开过,不做任何检索再去以这项技术方案去申请专利也只是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

 

误区二

担心技术一旦申请专利就会泄密,对“以公开换保护”制度因噎废食而不进行专利申请。

有些申请人认为,一旦自己的技术方案交给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申请,就会存在技术泄密的可能性;还有些申请人则一听到专利保护制度是“以公开换保护”,就认定一旦自己的技术方案被公开,马上会被陌生人“抄袭”、“盗用”。

实际上,一方面虽说市场大了,鱼龙混杂,的确有个别机构个人代理人作风不正的。但这毕竟不是市场主流,大多数代理人还是安心立命要吃这一行饭的,泄露客户资料或盗窃客户发明,是违背这行的基本职业道德的,从从业层面也无法给代理人带来任何长久利益。因此不能因为以偏概全,戴着有色眼镜看待所有代理人,忽略自己专利的申请保护。

另一方面,专利的“以公开换保护”制度是否一定会造成泄密,就要看从哪个角度看待了。专利法的立法意图一方面在于保护技术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但更大的意义在于推动全社会的技术进步。例如你发明了汽车,既不公开你发明的内容,也不允许别人去生产使用,那么汽车行业的发展又从何谈起呢?

此外,一旦权利人把自己的发明变成一个黑盒,法律又该怎样界定保护范围或者说约束权利人的维权范围呢?你研发出一种灯泡,但又不告诉别人这是种什么样的灯泡,假如获得专利授权,那岂不是可以宣告整个照明行业侵犯了你的专利权,只是因为你有权在手,这样下去社会还谈何技术进步呢?

而除了专利保护外,虽然还可以采用商业秘密保护技术,但专二者的保护也还是各有利弊的,像申请专利,虽然必须充分公开技术方案,某种意义上,是给一些别有用心者提供了进一步研发新技术的基础,但专利保护的好处是只要有人侵权就可以通过法律的强制性制裁侵权人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而秘密保护,除了依照保密协议追究泄密者责任,则是很难对泄密者以外第三人第四人第五人追责的。因此,也需要根据情况慎重选择。而不是一味否定专利的公开制度。

 

误区三

技术一定要转化为实际成果才需要申请专利保护。

很多发明人认为,技术一定要转化为实际成果或者说一定要有实际的产品,甚至是要投入生产的工艺流程,才能申请专利,认为技术方案只是“创意”,是不必申请专利的。

这是对专利申请的条件的认识不足造成的。实际上,专利只要有切实可行的思路,能够形成设计图纸,或者能够形成技术方案,并且符合专利授权的三要素,就可以进行专利申请。

往往等到产品或者工艺思路被公开后,再去申请专利的,即使最后获得授权,侵权方也可以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所以要想尽快获得专利保护,同时占领先机,一定要及时申请专利保护。

 

误区四

一项技术成果仅仅申请一项专利就心满意足了。

一些申请人或者发明人认为,一个产品只需要申请一个专利即可,有些认为要么是发明专利,要么是外观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

这是对专利类型的误解导致的。

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每种专利保护的侧重点不同。发明专利主要针对创造性较强的专利,产品工艺方法或者产品结构等等;实用新型则是针对产品的结构方面申报保护;外观专利则是针对产品的外观保护。

同一个产品,完全针对不同面申请多个专利,产品外形、结构或者工艺方便如有不同,具有足够的创造性和新颖性,就能同时申请多类型或者多个专利,从不同角度获得授权保护。

此外,还有同时申请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制度(点击此处了解专利的一打二申请),也是获得法律允许的一种保护手段,因此,千万不要拘泥于某一种思维,反而导致自己的发明创造得不到最全面的保护。


误区五

忙于发表论文、在学术论坛或文献公开后,再申请专利

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发表论文或科技成果鉴定,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但是发表学术文章或者成果鉴定是不可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的,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

这种情况在高校老师申请专利中特别明显,他们没有意识到技术内容一旦在申请前公开,则被视为已为公众所知,此时再去申请专利则丧失了“新颖性”。因此应该先申请专利,然后发表论文。最啼笑皆非的是,很多时候在进行专利检索时,甚至会检索到申请人自己前不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此外,也有一些发明人无所事事,出于“炫耀”的意图将自己的创意设计在学术论坛或行业论坛上进行公开,试图引发讨论,结果也是后来提交申请时,在审查中往往在进行对比文件时,发现相关的公开材料往往都是他自己的。甚至有一些及时没有被检索到、但还是因为提前在网站上公开了自己的方案、素材等等,结果被利益相关者当作无效他专利的证据。


东莞市浩洋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专业从事高新企业认定、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专利申请、国内外商标注册、商标续展、版权登记、知识产权贯标项目申报等。如需了解,欢迎详询18024438260。


热门文章

最新资讯

×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