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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小课堂:不被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

文章出处:专利申请 网站编辑: 浩洋知识产权 阅读量: 发表时间:2021-12-11 15:52:46

一、问:不被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


答:

我国《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中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以下8种:


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比如制作吸毒工具、赌博设备等。

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3、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有助于说明自然规律的自然现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学认识。但是,科学发现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不具备工业上的实用性,因此不授予专利权。

4、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不需要采用技术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则,不具备技术的特点,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

5、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对之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

6、动物和植物品种,指的是动物和植物品种本身,不包含生产动物和植物品种的方法。

7、用塬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需要指出的是,不仅用塬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获得专利保护,而且塬子核变换方法本身也不能获得专利保护。

8、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相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专利权。


其次,不满足专利授权条件的方案,也属于不被授予专利权的情形之一。其中,专利授权条件包括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即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均满足,才可被授予专利权。专利授权的形式条件为专利申请文件应当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并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各种必要的手续;专利授权的实质条件为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备新颖性。


二、问:什么是专利的许诺销售


答:

“许诺销售”来源于TRIPs协定第28条所述的“offering for sale”,世界各国对“许诺销售”的表达方式不完全相同,适用范围和具体要求也有所差异,但是立法目的均在于使专利权人能够及时制止早期商业交易阶段的侵权行为,保护专利权人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法释(2015)4号文件中第二十四条,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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